193 合作模式(2 / 2)

工业霸主 齐橙 1745 字 1个月前

林振华道:“张部长,我倒是有一个想法。”

“你说说看。”

“正如你所说的,这件事情需要一个民间名义的公司来经营,那么我可以牵头来成立这个公司,当然,外贸经营权,还是需要海军这边帮我拿下来。然后,我出面去销售咱们的军舰,卖出去之后,我与海军之间进行分成。这样一来,这个公司与海军是相互读力的,各自并没有太多的约束。等到海军方面形成了自己的销售能力之后,可以再解除与我的合作关系。至于我呢,则是把这个贸易公司当成自己的产业来经营,你看如何?”林振华说道。

张智方想了想,说道:“你这个思路倒也可行。你提醒了我,我们需要培养自己的经营人才,而不是指着你小林这一棵树吊死。当然,前期还是需要你来牵头做这个公司,我们会派一些人员到公司工作,学习有关的经验,未来再由他们来组建一个新的公司,把这方面的业务接过去。”

“没错没错。”林振华连声说道。

在这次谈话之后,林振华在燕京又呆了几天,与方方面面的人进行了多次的沟通,最终达成了一个合作框架。

首先,是由林振华出面成立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,这家公司甚至连注册资本都不需要,完全就是一个皮包公司。正由于其是一个皮包公司,所以也不存在股份结构的问题,完全就是林振华个人的独资企业了。这件事当然也是打政策擦边球的,不过海军方面已经把事情给摆平了,林振华属于奉旨当资本家的。

接着,就是同海军出面,替这个公司要到了外贸进出口权。在当年,外贸进出口权可是一个比恐龙还稀罕的东西。不过,再稀罕的东西,军方想去弄,也是能够弄到的。当年由军方组建的外贸公司已经有好几家了。

双方的合作方式是这样的:林振华的这家公司负责为海军的军工部门销售产品,销售价格不得低于海军方面开出的底价。所有销售出去的产品,收入的90%以采购费用的方式交还给海军,余下10%作为公司的运作费用。

要向国外销售军工产品,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。首先你需要出国去和国外的军方人士会谈,这就涉及到大笔的差旅费支出。在许多时候,销售过程中还需要支出一些营销费用。许多国家的军火采购部门都是有潜规则的,这种事情虽然不能明确地写在林振华与海军之间的合作协议上,但大家至少是心知肚明的。

正因为存在这样一些费用,所以张智方又动用了海军的关系,从外贸部拿到了一个许可,同意林振华所分配到的那10%的运作费用,可以不必进行结汇,而是以外汇的形式留在林振华的手里,具体如何使用,也不需要通过外贸部的审批。毕竟,如果涉及到给对方采购人员回扣这样的事情,外贸部还是不知道的为好。

既然有了这样一家进出口公司,那么它的业务范围自然不能仅限于军火的销售,甚至于军火销售都是不宜放在公开场合来说的。这家公司在明面上的业务范围,完全是民品贸易,林振华把他的电风扇、洗衣机、机床附件之类的东西,都列入了公司的经营范围,光明正大地干起了借公济私的事情。

在讨论到公司名称的时候,林振华留了一点小小的心眼。依着张智方的意思,既然林振华手里有一个汉华实业公司,这家进出口公司索姓也就叫汉华公司得了。但林振华想到了一个问题,这家公司从事军火贸易的事情是不可能永远保密的,一旦泄露出去,难免会成为某些国家限制或者制裁的对象。林振华可不希望自己的汉华公司也受到这家外贸公司的牵连。

考虑到此,林振华坚持要使用一个新的名字,最后用了欣欣商店的名称的谐音,叫作新兴机电进出口公司。

把这些事情都办妥之后,林振华先是到外贸部接受了一个月的外贸知识培训,接着又被外交部拉去,学了一星期的外事纪律。最后一站是到了舰船研究院,了解有关舰船方面的知识,作为一个卖军舰的业务员,不掌握点这方面的知识肯定是不行的。

这样一圈折腾下来,就到了1984年初了。春节一过,张智方便催着林振华赶紧出行,他可是急着要看到贸易的结果,等着用钱了。

林振华把汉华公司的事情交给岑右军、彭少哲、郎冬等人负责,自己则踏上了出国卖舰之旅。与他同行的,有褚红阳和已经停薪留职加盟汉华公司的舒曼,还有舰艇院、外交部、江南省外贸厅的一行人。这些人全都领到了一张新兴公司的工作证,在名义上已经全部都是林振华的员工了。

(未完待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