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2章(2 / 2)

宅门记(种田) 李好 2733 字 1个月前

夏氏对付氏叹道:“不知道二弟这次回来,还走不走?他都这个年纪了,永信都要娶亲了,再走,就赶不上永信娶媳妇了。”

付氏道:“我劝一劝他,这么下去不是办法,如今永信都没有见着呢,怎么着也得要看着永信定亲娶媳妇。”

其实付仕松的学问也很好,如果去考,至少一个举人都不在话下,但是他却不热衷这个,这些年都一直在外面,夏氏担心小叔子一直一个人也不好,就说道:“看他这个年纪,也是能续弦的,我倒是想再给他找个人照顾他。”

付氏忙摇头,说道:“仕松的性子,我了解,我看他不会同意的,从弟妹过世后,他就没有这方面的心思了,您看他,身边连个丫鬟都没有,以前我们还能说,找个人帮着照顾永信,那时候他都不答应,这时候永信都要娶媳妇了,更是不会续娶了。”

这倒也是,付氏又说道:“大嫂,就别操心这个事儿了,就让他自己这么着吧,说多了还觉得我们烦,到时候又跑了。”

而那边付仕松却跟大哥和姐夫说了自己以后的想法,“你想回老家开书院?”付仕林说道。

“对,大哥,这几年下来,我也想明白了,既然我不像做官,那么我就做先生吧,好歹我这学问也不是白学的,至少也能教几个学生。”

付仕松虽然没有付仕林的名声大,但是学问真的不错,不管是书还是画,都有人追捧。要是开书院绝对能有所建树的。

叶二老爷听了说道:“大舅兄,我觉得仕松的想法不错,教育育人本身就是个功在千秋的事情,且没有党派之争,以后也能桃李满天下。”

付仕林点头,他如今在内阁,可以说位高权重,也不需要自己的弟弟再锦上添花了,且办书院,那是名声在外的好事儿,很受世人的尊重。弟弟在老家办也好,至少老家那边也有地有房子,以前说不定还有老家的人刁难,但是如今自己是内阁大学士,老家的人谁敢动用他们家的东西?

远离了京城的政治是非,这也是付家的一条后路。

“好,你有此想法,当哥哥的自然支持,需要什么,都说出来,不过既然要办书院了,那绝对不能半途而废,说不定,以后你的书院,就是我的养老之所了。”

办书院,是最清流不过的一个事儿了。他也不怕弟弟被政党给揪住错处了。

老老实实的教书,总比这到处乱跑要强。

付仕松得到哥哥的支持,自然是高兴,别的话没有说,心里已经打定主意,要把这个事儿给办好,争取成为付家的一个骄傲。

而叶二老爷也说了,需要什么都开口,如果他到时候有那个时间和精力,也会去广定府看看书院办的如何了。

付氏回去后,从自家老爷那边听说了弟弟要办书院的事儿,就说道:“这办书院也不是个容易的事儿。”什么都要操心,也不知道仕松能不能办成。

叶二老爷劝道:“我看仕松这次回来,比以前要老成多了,何况是在广定府。他能回来说这个事儿,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,与其让他不知道干什么的去远处不归家,不如就让他把书院办起来,其实,仕松这结识的都是名流,不说别的,学识也比一般人强,很多人都会慕名而去。我觉得他一定能够办成,且说不定以后就是广定府的一个金字招牌。”

“何况,他如今都是要娶儿媳妇的人了,咱们再管上管下的,他也不能成熟起来,何不放手让他自己去干一番事业去呢?”

付氏听了说道:“老爷说的是,是我想的太多了。”

其实让付仕松去办书院,那绝对是风险很小的事情,付氏只是觉得这弟弟才回来,就又要分开了。

不过想着出嫁从夫,以前自己跟着丈夫在外地,还不是娘家的人都没有见着几面?

叶承修对小舅舅办书院的事儿,是举双手赞成的,这绝对是流芳千古的好事儿。先生可是很神圣的职业,成为一个书院的先生,那绝对是让人尊敬的!

要不是他年纪已经大了,读书读的都差不多了,绝对会跟着小舅舅去书院读书的。

而对于小舅舅要回老家办书院的事儿,叶四娘也是及其赞成,这绝对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儿啊。

和现代那种办私立学校,主要是为了赚钱不一样,这办书院很大一部分就是为了教育育人,有时候遇到那种天分高,勤奋的学子,那书院宁可不要束修,也会让人去读书的。

贫寒学子也能进去,只要你有读书的天分,有那种打动人的品格。

况且,付家绝对不缺钱,小舅舅不是那种为了钱才办书院的人,精神寄托大于物质追求。

“那是不是永信表哥就能跟着小舅舅一起念书了?”叶四娘问道。

“很有可能,要是明年永信考中了秀才,那下半年就是乡试,说不定他要试一试,但是这中间肯定是要在小舅舅的书院读书的。只希望永信争气啊,有个秀才的名头,到时候去书院的人才会多。”

这也是招生策略嘛,不过叶四娘想着永信表哥这次要吃苦了,毕竟他可是小舅舅的亲儿子,如果他都读书读不好,那么真的是不能让人信服了。

作者有话要说:这真的是第四更,是祝大家一路顺风,平平安安的!

☆、第125章往事如烟

皮毛的衣服终于做完,二房的人叶四娘都让人送过去了,只是老太太那边,要是让丫鬟送过去,那就是不恭敬了。

叶四娘只能自己亲自让人带着那狐狸皮的斗篷,去了颐景堂。

老太太这病也在进入冬季的时候,慢慢的好起来了。

说起来她这病也是心病,就是心疼那无缘的七千两银子。

叶四娘有时候会想,要是老太太知道她的无缘的银子跟自己有莫大的关系,她是不是就要让人把自己给打死啊。

但是,那也只是想想而已,反正她做这个事儿从来都不后悔的。

“祖母,这是我娘给您做的衣服,您瞧一瞧,看看合适不合适,要是哪里尺寸不对,我娘说,保证在过年前给改好了。”叶四娘说着,就接过鸀芍递过来的毛皮斗篷,这可是狐狸皮的,上面的毛纯正的很,握在手里又暖和又软和。

叶老太太看着这皮毛斗篷,说道:“你和你娘有心了,唉,要是我那七千两银子还在,我也能给我的乖孙女做好几套了。”

老太太如今动不动就把那七千两银子挂在嘴上,当然,主要是个自己的儿孙念叨,别人她不会说的,毕竟是自己吃了亏倒了霉,在儿孙面前没有避讳,因为儿孙不会笑话自己,但是在外人面前,要是真的说出去了,人家只会说她贪心,蠢!

“祖母,我们只希望祖母平平安安,无病无灾的,能长命百岁,别的都不希望。我们都长大了,应该是我们孝敬您,而不是让您补贴我们。”叶四娘觉得自己说的话都要甜死了,就是想堵住老太太说那七千两银子的嘴。

“唉,还是四娘你懂事啊,祖母很欣慰。可是祖母也想着能给儿孙留一些东西,到时候也是我的一片心呢。”

这怎么又来了啊,说来说去都绕不过这七千两银子,叶四娘心道,这这要留东西也是留给三叔他们吧,咱们可得不到一星半点的,从来都没有抱过希望的,所以现在一点儿也不失望心疼。

叶四娘突然想到,作为一直把老太太的东西看作是自己的囊中物的三叔他们,得有多憋屈郁闷那,那七千两银子就已经被认定是他们丢失的了。

“祖母怎么能这么说呢,您一定会长命百岁的,祖母,别的都不要说了,您试一试这个斗篷,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