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情钟意浓转眼空(13)(1 / 2)

爱奴 唐晓殇 1362 字 2天前

“啊,要死啊,居然又没弄到!”乞儿骂骂咧咧的回来了。

看她那浑身脏兮兮的模样就知道了,准是她那陷阱又没套住动物。真是个笨蛋,打猎都不会!康承胤嗤笑,却猛然顿住——打猎——打猎!跟笨蛋呆久了,自己果然也成了笨蛋,居然忘记自己是狩猎高手了。

康承胤取出靴筒里藏着的匕首,拿在手里把玩——这把匕首只有手掌长,银色匕首鞘上双面雕刻着睚眦,与柄上的雕花溶为一体。

拔出来,银光闪过才看清,这把匕首为双刃。

这是当年夫子送给他的,本为一对,另一把鞘上雕着重明鸟。因夫子说那把适合给女子防身,于是一直被他藏在深宫,只待有一天遇到倾心之人相赠。

夫子,夫子。

康承胤发现自己这些天想念夫子的次数比过去那么多年,都要多!

夫子,你放心,我不会让你失望!康承胤挥动匕首……

“砰——啪——”

两个人呆呆的看着那瘸腿垮倒的香案……

“‘兔子’,你在做什么!”乞儿跳起来。

香案倒了,上边的香炉掉在地上摔的粉碎。

“好漂亮的小刀,做什么用啊?”乞儿扑过来,眼巴巴的看着匕首。

“割你的脖子……”康承胤幽幽一笑,将匕首往乞儿面前一横,打算唬唬她。

乞儿被吓得往后一退,发丝落在匕首上——轻飘飘的断发落在两人面前的地上。

目瞪口呆!

康承胤从来没有用过这匕首,还是第一次知道,它居然如此锋利。

“‘兔子’,我要吃兔子!”乞儿楞了半晌后宣布。

康承胤看她一眼,无奈的发现她双眼水汪汪的发着亮,根本没有受惊。

“兔子,兔子,兔子!我要吃兔子!”乞儿避开匕首,侧着扑过来敲打着康承胤的肩背,叫嚷着要吃兔子。

“你去用水将这块地给擦干净,然后换上干草。等我回来没看到你做好的话,那你也不用想吃兔子了!”康承胤想了想,决定跟乞儿交换。

破庙荒废多时,到处都脏的要命,对于爱干净的康承胤来说,实在是不能忍受。

乞儿呶呶嘴,看在兔子的面子上,终于还是答应了。

“我给你说,要是没兔子,你明天就给我饿着!别想有东西吃!”乞儿挥舞着拳头,冲正往门外走的康承胤喊。

康承胤嘴角向右翘起,笑弯了一双清亮明瞳。这个口硬心软的小家伙,很多时候实在是可爱。

用匕首砍倒树木,做成简单的长叉。康承胤决定去河里叉鱼吃。

没有弓箭,根本没有办法射到兔子,还不如去河里叉点鱼,还能勉强填填肚子。记得之前带她来洗头发,见过河里游来游去的,不少鱼。只可惜某人笨得厉害,根本抓不到鱼。

想到河,就想起了河面上随水波漾的秀发三千,丝丝缕缕;更想起她玲珑小巧的身体,虽然稍显干瘪,却润泽得惹火……

康承胤满脑子旖旎画面,很快就走到了河边。

丈宽的小河不深,走近了可以看到很多大鱼小鱼悠闲的游动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