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节(2 / 2)

“……行,我不敢管你,你只要能带我进去,怎么都行。”

他忍了,他不跟这小疯子一般见识,好在他很快就要见到自己喜欢的音乐人了,这才是真正值得高兴的事。

两人坐上午夜计程车,终于在腕表指针指向凌晨两点的时候,准时停在了青春街道的入口。

按理说像圣诞节这样的好日子,今夜的青春街道应该更热闹才是,不过因为恰好赶上音乐狂欢节,主办方指定500名观众入场,所以外街道看上去冷冷清清,大家目前都集中在青春场馆里,等待着与富有才华的音乐人们,一起享受这场盛宴。

程骁之前还存在着疑惑,钟晓笛到底有什么本事,能不需要门票就直接靠刷脸进场,结果到了才发现,原来她真的可以。

她只是点了个头,门口检票的年轻男孩就笑容满面地请她进去了,而且还熟络开玩笑:“今天差点儿迟到哦?”

“是啊,还好赶上了。”钟晓笛也笑,她随手一指身后的程骁,“这是我朋友,没订着票,待会儿就让他坐我座位上行吗?”

“行啊,呦,那还是贵宾席呢。”

“是,便宜他了。”

“……”没有票的程骁举止很低调,直到确信已彻底进入了场馆,他才一头雾水地问钟晓笛,“敢情我要坐你座位上啊?那你坐哪?”

钟晓笛正低头察看自己的吉他包,闻言懒洋洋地答了一句:“我溜达溜达,不固定在一个地儿坐着。”

“哈?”程骁更好奇了,“那你今晚特意穿得这么花里胡哨,就是为了到处溜达吸引注意力?”

说到花里胡哨,倒也确实不算冤枉,且看钟晓笛今晚的一身打扮,上衣是彩色扎染风格,牛仔裤腿缀满了流苏和亮片,再配一双铆钉短靴——不仅如此,她还梳了脏辫,连妆画的都是小烟熏。

钟晓笛嗤笑一声:“我是为了在这淘着个男朋友,怎么,不允许吗?”

“……你厉害。”

这时主持人已经开始登台报幕并介绍音乐节嘉宾了,每当他念出一位嘉宾的名字,台下观众都要爆发出一阵欢呼声。

frank,星辰荣耀,俏猫,李鲜橙,夜笛……

在听到夜笛的名字时,程骁握紧双拳,很激动地低声说了句:“yes!”

钟晓笛猛然转头看他,神色古怪:“你喜欢的音乐人是夜笛?”

“对啊。”他理所当然地回答,“八个月前就开始喜欢了,她所有的歌我都会唱——上次的音乐节我没时间参加,这次特地想来看看她的真容。”

“……她真容没什么好看的,不用抱太大希望。”

程骁不高兴了:“说什么呢?夜笛不管长什么样子,那也是我心目中的小仙女,我爱的是她的才华。”

“噢……”

“你噢什么?”

钟晓笛忽而笑了,她拎着自己的吉他包起身,将他按在了座位上。

“没什么,只是希望你记住自己说过的话。”

她绕过vip座位,悄悄走到很远的地方,掀开幕布进了后台。

凌晨四点,音乐节进程过半。

场馆的气氛已经被完全炒热,在四面环绕的乐声中,各色的灯牌和荧光棒连成了一片灯海,看得出,虽然这里不是什么巨星演唱会,但大家支持音乐人的热情却没什么两样。

平心而论,程骁听其他人的歌曲没什么大感觉,他甚至还有心情左顾右盼,找夜笛的灯牌。

夜笛灯牌是明快的黄色,在一堆蓝色紫色的冷色调里,显得格外亮眼。

是专属青春的颜色。

他突然有些懊恼,自己应该也定制一个高级灯牌才对,还是经验太少啊。

拜托,什么时候才到夜笛的顺序?

幸运之神仿佛冥冥之中听到了他的呼唤,此时主持人再度上台,笑容满面地举起话筒。

“对于即将出场的这一位音乐人,相信大家一定都不陌生,她去年年底以黑马之姿,凭借一首《城市孤狼》杀进‘不夜乐’官网的金曲榜,此后连续四首高质量单曲均成绩卓然,并在各大社交软件上引起不俗反响。她拥有着得天独厚的迷人烟嗓,被众多歌友们称作‘暗夜的吟唱者’——接下来,让我们掌声欢迎,夜!笛!”

台下掌声雷动,有几个女孩已经配合地尖叫起来,把荧光棒挥舞得像风火轮。

舞台上,乐队已准备就绪。

灯光骤暗,只有一束追光打在了正中央的位置,那里还有一把专供演出的高脚椅。

娇小身影缓步从后台走出,手里拎着吉他,姿态悠闲。

她彩色扎染的上衣,和坠着流苏亮片的牛仔裤,在光下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感,显得异常帅气。

她在舞台中心站定,调整了一下话筒,而后目光微转,望向了vip座位的程骁。

她在他震惊又难以置信的视线中,挑眉一笑,像只不羁的小野猫。

“很高兴今晚与你们相遇。”她说,“我是夜笛,一首《城市孤狼》,带给大家。”

第23章 咖啡糖

“我是这城市间一匹孤狼,

被困于钢铁牢笼的名利场,

你看那黑白不分的肮脏时光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