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绳,更何况那事事关重大,只用了几个绝不可能背叛他的人。
李斋自不必说,丞相也懒得背叛他,璞玉,如果要背叛他,当初就不会帮他挡暗器,不挡暗器,他早就死了,也没有后来这出,所以可以信任。
将林指挥使和秦指挥使安排在身边,也是因为信任。
林指挥使是他一手提拔上来的,秦指挥使世代忠良,骨子里流的是忠义的血脉,没理由怀疑他。
“不是说反贼来了吗?”殷绯撑起身子站起来,“走吧。”
他毒发的快,去的也快,现在已经比刚开始好了一些,腿上有了点力气。
殷绯扶着墙走出山洞,外面黑漆漆一片,凉风吹来,点点雨滴落下,空气中一股子潮意。
真是运气不好,下雨了。
他最讨厌阴雨天气,尤其是秋天的阴雨天气。
第155章 不是一个
老丞相还是没回来, 方姝等不下去了, 直接问管家,“附近有什么军队吗?”
这里是京城, 整个大顺的要脉,别的不多,就军队多, 大将军和征西将军是打了皇上一个措手不及,否则根本没可能造反和追杀皇上。
皇上很得人心,如果在京城内地, 早就有军队上去, 先一波制服了。
她在民间待过一阵子,晓得大家对这个年轻的帝王很满意,风评好到在大街上,说他几句坏话,会被人追着打的地步。
皇上的治国之道比较特殊, 先去了外圈, 将叛乱的地方镇压, 然后扩张土地,将自己的名声打出去,等大家都怕他,觉得他不好惹,不敢动大顺的时候,他又回来治内。
这时候基本已经没有外忧,所以可以安安静静的来, 整的国内没有一点招架之力,轻而易举臣服。
他还曾经在微服出巡的时候,听说了一家赌场骗老百姓进去,卖儿卖女出来,强买强卖的行为之后,亲自到那家赌场,告诫他,要么以后本本分分做生意,把受害的百姓钱归来,要么进监狱秋后问斩。
这还用说吗?当然是选择前者了,出了他的事之后,其它赌场,青楼也都收敛了许多,生怕自个儿步了他的后尘。
他大概是唯一一个喜欢亲力亲为,什么都自己来的皇帝,只要闲着就随机选择不平的案件,亲自审问,亲自监察,亲自探访百姓,没得内幕,当官的都怕他。
不敢贪,不敢乱来,就怕他插手进来,到时候自己吃不了兜着走。
能听得进去百姓意见,亲自为他们主持公道的,无疑是个好皇帝,他如果真的死了,下一任还不知道会是谁。
假设是个嗜杀成性的,或是昏庸无用的,贪财好色的,那他们这些下面的人根本没可能过好。
所以大家心里都会想着救他吧?
方姝想试试,别人救不救他,取决于自己的利益,她必须要救他,无关其它,就是因为是他。
她喜欢他,就这么简单。
方姝再三要求,管家终于告诉了她哪里有军队,还派了府上的好手跟着她,保护她。
丞相府是上官家最后的港湾,老管家说他必须守着,等老丞相和丞相,以及秦夫人还有她回来。
方姝点点头,批了件稍厚的披风,又打了把伞正要出门,想了想,让后厨弄了一碗粥来,从白天到晚上,他一定还没吃饭。
就算吃也是随便糊弄一顿,他的胃不好,不能这样。
方姝拿着包好的碗,提着朝军营走去,管家告诉她,在京城有两处军营,一处叫神机营,一处叫护国营。
护国营是不能调动的,它主要是为了守护京城,不能离开京城,就连皇上也驱使不动。
不到国难的时候,他们不会出征,这是防止有人偷袭京城,调离后京城空虚。
神机营可以随时调动,它本身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镇压城外的反贼,离这边也近,方姝这次的目标是神机营。
现在是深夜,街上没什么人,她和几个侍卫骑马去的,时间就是金钱,已经错过很多了,不能再拖拉。
神机营在偏僻的地方,一路上遇到很多查来查去的官兵,不确定是敌人的,还是自己人,方姝遇到就避开,走其它路,虽说慢了点,但是保险。
大将军和皇上不是势均力敌的状态,只是在一处占了上风而已,所以城内还是皇上的人多。
她看到很多人自发组织队伍,提着棍子和武器,蒙着脸打那些作恶的反贼,边打边骂,生儿子没屁眼,走夜路掉进粪坑,要多恶毒有多恶毒。
方姝反而欣慰的笑了,看,救他并不是无意义的,救他就是在救国。
雨越下越大,路途劳累,又要躲避追兵,还要警惕山中野兽毒虫,反贼驻扎后,他们这边也迫不及待停了下来。
实在是太累了,累的每次清点人数,都会少那么几个,不知道是侍卫忘记清点了,还是其他人懒得报数,毕竟很累。
李斋自己都不想报,所以肯定是偷懒的原因。
他们检察院的人与众不同,逃跑的能力最强,一般的侍卫和官兵根本追不上他。
也有可能是太狡猾了,脱队自己跑了,想跟他比比谁先去约定地点,肯定是他啦。
他闭上眼,没休息多久,又带着人往前走,没办法,身上有任务,偷懒不得。
平时偷的懒,今天都补上了。
赶路一天零一夜,对于一个文弱书生来讲,有些过于为难,平时缺少锻炼的人已经想放弃了。
两个副指挥使一左一右架着他,他也跑不动。
往身后瞧了一眼,那些人追的很紧,似乎习惯了赶路,且没有损伤,始终吊在他们不远处,偶尔还会碰撞几次,每一次都死伤惨重,只能加快速度跑,再跑。
肺里像炸了似的,火辣辣的疼,鼻下有温热的液体流出来,他摸了一把,手上一片血红,眼晕,砰的一声跪了下来。
副指挥使过来扶他,“丞相,再坚持坚持,马上就到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