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节(1 / 2)

长安小饭馆 樱桃糕 2480 字 18天前

外面电闪雷鸣,风刮得窗棂子吱嘎响,豆大的雨点往下砸,沈韶光走去关了窗,拿个小胡床坐在门口,看雨,搓糯米圆子——一会加醪糟,煮了当早点吃。

沈韶光是北方人,接触南方吃食是在大学时候。同寝室有个江南妹子,水灵灵的皮肤,软糯糯的声音,最爱鼓捣宿舍料理,一个电饭锅恨不得做出满汉全席,与宿管阿姨打得一手好游击。

这酒酿圆子就是那时候跟这位心灵手巧的水乡妹子学的。初次吃,不觉得如何,后来却爱上了这股子淡淡的香甜味,不同于北方饮食的浓墨重彩,但吃到胃里很熨帖,晚自习以后来一碗这样的宵夜,再好不过了。

想想那些幸福时光,沈韶光叹一口气,雨天总是格外容易让人感慨旧事。

雨还在下,院子里积水多了起来,上面一个个水泡,沈韶光歪头觑着眼看天色雨势,天似乎有些明朗了,应该过不多久就会停——正正好好下了晨鼓的时间,耽误了晨间的摆摊。

自从端午以后,老天爷好像突然醒过劲儿来,把之前欠的雨水都补上了,三天一大下,两天一小下,奇怪的是,暑热并不因为雨水勤而消退,反而以一种更让人难以消受的方式朝大家扑来——湿热,后世所谓的桑拿天。

因着这天气,沈韶光的摆摊赚钱大计也被耽误不少,好在前阵子攒了些钱,尤其端午曲江龙舟会上,几乎赚出一季的利来,所以倒也不用很急——急也没用不是?

沈韶光捧着碗,吃糯米圆子,喝带着糖渍桂花的酒酿汤时,雨终于停了,伴随着停雨而来的,还有一位客人。

宽肩长腿黑脸膛,壮壮的身板把酱色圆领袍撑起,沈韶光略眯眼,想起来了,那天那位买了所有酸梅汤的军官!

应该不会是吃坏了肚子找后账……

知客净慈一副好奇打探的神色,沈韶光也不赶她,只笑问:“将军找儿有什么事?”

军官不过是个八品宣节校尉,对这小娘子张嘴给自己升了十来级官,颇有点讪讪,却也没纠正她,只含笑道,“那日小娘子的乌梅饮子甚好,同僚弟兄都念得紧,百般打探,才知道小娘子住在崇贤坊的这庵里,某恰从坊前过,还想再多买些。”

听说这人是将军,净慈神色一振,听说是买酸梅汤,八字眉又意兴阑珊地耷拉下来,又该着这姓沈的赚钱!

却不想沈韶光会把生意往外推:“将军不知,那是专为端午日熬的,平日却是没有。将军若自家想喝,提前一日告诉儿,儿备下即可。若是——送去军中,请恕儿不敢从命。”

军官皱眉,“这是为何?”

“看那日将军服色,想来是禁军的人。禁军守卫天子,防护京畿,责任着实重大,饮食采办也自有定例,儿一届平民,不敢预也。”禁军的水太深,大庭广众的时候偶尔卖一波也就算了,现在还是不要作死的好。沈韶光一向惜命。

军官没想到沈韶光谨慎至此,不由得打量她几眼。

沈韶光笑着任他打量。

“既小娘子不愿,某也不强求,告辞!”军官戴上斗笠,便转身要走。

“其实,也不是没有办法——”沈韶光笑道。

军官皱眉,扭头看她。

“这乌梅在儿的锅里还是在禁军公厨的锅里,熬出来的都是一样的,何妨让公厨的人熬呢?”

那自然是没熬出这个味儿来!往日厨下又不是没做过。

突然,军官反应过来,“女郎是想——”

沈韶光眯眼一笑,“儿愿献上这乌梅饮方子,到时候,公厨愿意什么时候煮,便什么时候煮,愿意煮多少,便煮多少,又干净,又安全,将军也不用担干系,这多好。”零售跨过批发,直接进入配方买断阶段。

军官缓缓点点头,算是知道了面前小娘子的精明,不敢以为她是真的“献”,便问道:“小娘子索价几何?”

沈韶光略沉吟,“便二十两银,如何?”

沈韶光自谓没有狮子大张嘴,二十两于小民固然是一年的嚼裹,但于有钱人,不过是两匹中等丝绢钱。衙门各个公厨都有专门拨款的伙食费“食本”,各衙门官署又“置本兴利”,伙食费根本用不了,所以官员们常分伙食尾子。禁军作为皇家直属军队,只有更甚的,还在乎这二十两银子?

军官三十余岁,升了八品官,每月也不过十几两的饷银,听沈韶光张口要二十,不免皱一下眉头,但想到公厨里的资费、上官们的排场,上面的人或能接受呢?

沈韶光知他小官,恐怕做不了主,便笑道:“事情虽小,到底涉及禁军吃食,将军不妨细细考虑。”

军官对沈韶光点点头,戴上斗笠,手里拎着蓑衣,走了出去。

边上的净慈看看沈韶光,仿佛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。

沈韶光觉得,就一个酸梅汤,又不是天上的龙肉,垄断了又能多赚多少?况且现在实在缺钱——在外面摆摊儿受天气影响太大,坊门口地方也小,连个桌案都不能摆,就每天一个小锅灶摊煎饼,什么时候能赚够养老钱?所以,不如盘个小店。

第二日午后,看到那军官的身影,沈韶光便知道,这事成了。

军官不是个爱言语的,既然上官批了,便付给沈韶光二十两银,对身后仆役打扮的人道,“你与这小娘子学煮乌梅饮。”

沈韶光取出材料,倾心相授,到快敲暮钟了,一小锅酸梅汁终于熬好,放到庵堂后院的井中镇过,取小碗给军官和杂役品尝。

军官点头,“是这个味儿。”又问杂役,“可学会了?”

杂役很是年轻,约莫二十上下,长了一双机灵的笑眼,见官长问,忙笑道:“校尉放心,尽学会了。”

沈韶光本想手写个方子的——收人钱财,就要敞敞亮亮的银货两讫,但转念,出于被害妄想症的谨慎,到底没写,只笑道:“若有记不清的,尽管来问我。”

军官点头,带着杂役走了。沈韶光掂掂这二十两银子,美滋滋地回了屋。

第11章 捡了个宝贝

第二日,卖完煎饼,沈韶光趁着日光不太盛,沿街逛逛,买些杂货菜蔬,顺便问问租铺子的事。

崇贤坊的生意似乎确实好做,因为店铺转租率和转卖率很低,沈韶光转了一圈,并没得到什么旺铺出租信息,反倒买了个人。

这人,沈韶光不算陌生,米粮铺子的阿柳。

阿柳虽名叫“柳”,却没什么婀娜招展的风姿,是个高高胖胖的丫头,约莫十四五岁,略憨,走路时地板砰砰地响,一只手能拎起多半口袋粮食,沈韶光时常看她在米粮店搬运倒腾粮食。

“夯婢子,蠢笨如牛,光知道吃!打死你算了!”米粮店主人娘子掐着婢子腰间的嫩肉,恨恨地骂道。

婢子嘟着脸,不躲不闪任她掐。

米粮店娘子越发生气了,“还甩脸子!你是给谁看?你又不是那小妖精,打量那老妖鬼能给你撑腰?”越骂越气,干脆拿墙角的扫把朝着婢子一顿乱打。

婢子缩肩拱背捂着头脸任她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