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0章(1 / 2)

张爱玲文集 张爱玲 3680 字 1个月前

荀太太探身去弹烟灰,若有所思,侧过一只脚,注视着脚上的杏黄皮鞋,男式系鞋带,鞋面上有几条细白痕子。“猫抓的,”她微笑着解释,一半自言自语。“搁在床底下,房东太太的猫进来了。”

吸了口烟,因又笑道:“我们老太爷死的时候,叫我们给他穿衣裳。”她只加深了嘴角的笑意代替扮鬼脸。“她怕,”她轻声说。当然还是指她婆婆。

“老伴一断气就碰都不敢碰。他们家规矩这么大,公公媳妇赤身露体的,这倒又不忌讳了?”伍太太带笑横眉咕哝了一声,“那还要替他抹身?”

“杠房的人给抹身,我们就光给穿衬里衣裳。寿衣还没做,打绍甫,怪他不提早着点。”又悄悄地笑道:“我不知道,我跟二少奶奶到瑞蚨祥去买衣料做寿衣,回来绍甫也没告诉我。”

“绍甫就是这样。”伍太太微笑着,说了之后沉默片刻,又笑道:“绍甫现在好多了。”

荀太太先没接口,顿了顿方笑道:“绍甫我就恨他那时候日本人来——”他在南京故宫博物院做事,打起仗来跟着撤退,她正带着孩子们回娘家,在上海。“他把他们的古董都装箱子带走了,把我的东西全丢了。我的相片全丢了,还有衣裳,皮子,都没了。”

“嗳,从前的相片就是这样,丢了就没了。”伍太太虽然自己年青的时候没有漂亮过,也能了解美人迟暮的心情。

“可不是,丢了就没了。”

她带着三个孩子回北京去。重庆生活程度高,小公务员无法接家眷,抗战八年,胜利后等船又等了一年。那时候他不知怎么又闹意见赌气不干了,幸而有个朋友替他在上海一个大学图书馆找了个事,他回北京去接了她出来。

她跟伍太太也是久别重逢。伍太太现在又是一个人,十分清闲,常找她来,其实还可以找得勤些,住得又近,但是打电话去,荀太太在电话上总有点模糊,说什么都含笑答应着,使人不大确定她听明白了没有。派人送信,又要她给钱。

她不愿让底下人看不起她穷亲戚,总是给得太多。寄信去吧,又有点不甘心,好容易又都住上海了,还要写信。这次收到回信,信封上多贴了一张邮票,伍太太有啼笑皆非之感。

她连邮局也要给双倍。

先在虹口租了间房,有老鼠,把祖铭的手指头都咬破了。

米面口袋都得悬空吊着,不然给咬了个窟窿,全漏光了。

“现在搬的这地方好,”荀太太常说。

上次苑梅到同学家去,伍太太叫她顺便弯到荀家去送个信,也是免得让荀太太又给酒钱。是个阴暗的老洋房,他们住在二楼近楼梯口,四面的房门,不大,一只两屉桌,一只五斗橱,隔开一张双人木床与小铁床。锅镬砧板摆了一桌子,小煤球炉子在房门外。荀太太笑嘻嘻迎接着,态度非常大方自然,也没张罗茶水,就像这是学生宿舍。

就她一个人在家。祖铭进中学,十四岁了,比他爸爸还要高,爱打篮球。荀太太常说他去看球赛了。

“他们有了两个孩子之后不想要了,祖铭是个漏网之鱼。

有天不知怎么没用药——是一种牙膏似地挤出来,“伍太太有一次笑着轻声告诉苑梅。

漏网之鱼倒已经这么大了。怎么能跟父母住一间房,多么不便。苑梅这么一想,马上觉得不应该,虽说久别胜新婚,人家年纪不轻了,怎么想到这上头去。子范刚走,难道倒已经心理不正常起来了?现代心理学的皮毛她很知道一些,就是不用功。所以她父亲就气她不肯念书——就喜欢她一个人,这样使他失望,中学毕业就跟一个同学的哥哥结婚了,家里非常反对。她从小家里有钱,所以不重视钱,现在可受别了。

要跟子范一块去是免开尊口,他去已经是个意外的机会。

她是感染了战后美国的风气,流行早婚。女孩子背上一只背袋驼着婴儿,天下去得。连男孩子都自动放弃大学学位,不慕荣利,追求平实的生活。

子范本来已经放弃了,找了个事,还不够养家,婚后还是跟父母住。美国也是小夫妇起初还是住在老家里,不过他们不限男家女家。

想不到这时候倒又蹦出这么个机会来。难道还要他放弃一次?仿佛说不过去。

他走了,丢下她一个人吊儿郎当,就连在娘家都不大合适,当她是个大人吧,说大不大,说小不小。想出去找个事做,免得成天没事干,中学毕业生能做的事,婆家通不过,他们面子上下不来。

最气人的是如果没有结婚,正好跟他一块去——她父母求之不得,供给她出国进大学。

这时候只好眼看着弟弟妹妹一个个出去,也不能眼红。

她不是不放心他。但是远在万里外,如果要完全放心,那除非是不爱他,以为他没人要,没有神话里一样美丽的公主会爱上他。

她母亲当初就是跟父亲一块出去的,她还是在外国出世的,两三岁才托便人带她回来,什么都不记得的,多冤!听上去她母亲在外国也不快乐。多冤!

其实伍太太几乎从来不提在国外那几年。只有一次,回国后初次见到荀太太,讲起在外面的伙食问题,“还不是自己做,”伍太太咕哝了一声,却又猝然道:“说是红烧肉要先炸一下。”

荀太太怔了怔,抗议地一声娇叫:“不用啊!”

“说要先炸*獱。”伍太太淡然重复了一句。

荀太太也换了不确定的口气,只喃喃地半自言自语:“用不着炸*獱!”

“嗳,说是要先炸。”像是声明她不负责任,反正是有这话。她虽然没像荀太太“三日入厨下”,也没多享几天福,出阁不久就出国了。不会做菜,红烧肉总会做的,但是做出来总是亮汪汪的一锅油,里面浮着几小块黑不溜秋的瘦肉,伍先生生气地说:“上中学时候偷着拿两个脸盆倒扣着炖的还比这好。”

后来有一次开中国学生会,遇见两个女生——她们虽然平日不开伙仓,常常男朋女友大家合伙打牙祭——听她们说红烧肉要先炸过,将信将疑。她们又不是华侨,不然还以为是广东菜福建菜的做法,如果广东人福建人也吃红烧肉的话。

回去如法炮制,仿佛好些,不过要炸得恰正半生不熟也难,油不是多了就是少了,不是炸僵了就是炸得太透,再一煨,肉就老了。

回国几年后,有一次她拿着一只猪皮白手袋给荀太太看,笑道:“怪不得他们的肉没皮,都去做鞋做皮包去了!”

荀太太拖长了声音“哦”了一声,半晌方恍然道:“所以他们红烧肉要炸——没皮!不然肥肉都化了。”

“嗳,是说要炸嘛,”伍太太夷然回答,就像是没听懂。她为它烦恼了那么久的事,原来有个简单的解释,倒仿佛是她笨,苦都是白苦了,苦得冤枉。

一个红烧肉,梳一个头,就够她受的。本来也不是非梳头不可,穿中式裙袄,总不能剪发。当时旗袍还没有名闻国际,在国外都穿洋服,只带一两套亮片子绣花裙袄或是梯形旗袍,在化装跳舞会上穿。就她一个人怕羞不肯改装,依旧一件仿古小折枝织花“摹本缎”短袄,大圆角下摆;不长不短的黑绸绉裥裙,距下缘半尺密密层层镶着几道松花彩蛋色花边,也足有半尺阔,倒像前清袄袖上的三镶三滚,大镶大滚,反而引人注目。她也不是不知道。也是因为他至少看惯了她这样子,骤然换个样子就怕更觉得丑八怪似的。好在她又不上学,就触目点也没关系。

他倒也没说什么。一直听见外国人夸赞中国女人的服装美丽,外国太太们更是“哦”呀“啊”的没口子称道,漆黑的长发又更视为一个美点,他没想到东方美人没有胖胖的戴眼镜的。

他们定亲的时候就听见说她是个学贯中西的女学士,亲戚间出名的。但是因为害羞,外国人总以为她不懂英文。她那一身异国风味的装束也是一道屏障。拖着个不擅家务又不会应酬的丑太太到东到西,他不免怨声载道。

她就最怕每逢寒暑假,他总要纠合男女友人到欧洲各地旅行观光。一到了言语不通的地方,就像掉到浆糊缸里,还要订旅馆,换钱,看地图,看菜单,看帐单,坐地铁,赶火车,赶导游公车。是他组织的旅行团,他太太天然是他的副手,出了乱子饱受褒贬。女留学生物以稀为贵,一出国门身价十倍,但是也指不定内中真会出个把要人太太。伍先生对她们小心翼翼,道地绅士作风,止于培植关系,一味嗔怪自己太太照顾不周。

她闷声不响的,笑起来倒还是笑得很甜,有一种深藏不露的,不可撼的自满。他至少没有不忠于她。样样不如人,她对自己腴白的肉体还有几分自信。

家里也就是为了不放心他,要她跟了去。他一来功课繁重,而且深知读名学府就是读个“老同学网”。外国公子王孙结交不上,国内名流的子弟只有更得力。新来乍到,他可以陪着到东到西寸步不离。起先不认识什么人,但是带家眷留学的人总是有钱罗,热心的名声一出,自然交游广阔起来。他在学生会活动,也并不想出风头,不过捧个场,交个朋友。

应酬虽多,他对本国女性固然没有野心,外国女人也不去招惹。他生就一副东亚病夫相,瘦长身材,凹胸脯,一张灰白的大圆脸,像只磨得黯淡模糊的旧银元,上面架副玳瑁眼镜,对西方女人没有吸引力。

花街柳巷没门路,不知底细的也怕传染上性病。一回国,进了银行界,很快地飞黄腾达起来,就不对了。

沉默片刻后,荀太太把声音一低,悄悄地笑道:“那天绍甫拿了薪水,沈秉如来借钱。”他们夫妇背后都连名带姓叫他这妹夫沈秉如。妹妹却是“婉小姐”,从小身体不好,十分娇惯。

苑梅见她顿了一顿才说,显然是不能决定当着苑梅能不能说这话。但是她当然知道他们家跟她小姑完全没有来往,不怕泄漏出去。

苑梅想着她应当走开——不马上站起来,再过一会。但是她还是坐着不动。走开让她们说话,似乎有点显得冷淡,在这情形下。她知道荀太太知道她母亲为了她结婚的事夹在中间受了多少气,自然怪她,虽然不形之于色。同时荀太太又觉得她看不起她。子女往往看不得家里经常周济的亲戚,尤其是母亲还跟她这么好。苑梅想道:“其实我就是看不起声名地位,才弄得这样。她哪懂?”反正尽可能地对她表示亲热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