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4节(2 / 2)

盛世天骄 阿彩 2388 字 21天前

王梓钰求娶楚九歌的事他不知,但谢玄与楚九歌关系暧昧的事,他却是知晓。

北王此举,怕是有深意……

第374章 不敢,王家未过门的媳妇

北王是什么人?

北王手握重兵,在东林是一人之下,万人之上,就是皇上也轻易不敢给北王难堪,驳北王的面子。

他没有权倾朝野,也没有在东林一手遮天,但那不是他没有那个能力,而是他一直呆在北域,没有插足朝政,没有插手官场上的事。

放眼京城,也没有人敢违背他的命令。别说一个小小的楚家,就是风头正健的程颐,也不敢在北王面前多说个不字。

不管北王索要楚九歌的生辰八字,要楚家出俱婚书有何用,楚大人就是再不想给,也得乖乖地奉上,还要讨好的问一句:这样行不行?

不行,就写到行为止,写到北王满意为止。

楚大人不敢多想,也不能多想,他以最快的速度把楚九歌的生辰八字和婚书,呈到北王面前:“王爷,这份婚书和上一封一模一样,您看要不要改?”

北王打开一眼,见上面写满“天作之合”“天生一对”一类的话语,周身阴郁的气息,顿时就消散了。

“不必。”至于是不是和上一封一模一样,这个北王还真不在意。

上一封婚书没到他手上,他就叫人给烧了。

在他看来,这封才是他和楚九歌的婚书,先前那些都是皇上瞎胡闹。

拿到婚书,北王连一句多话都没有,调转马头,纵马离开……

跟随北王进来的亲卫同样二话不说,紧随北王左右,把楚家当街道跑了起来。

“咳咳……”马蹄飞溅,扬起的灰尘洒了楚大人脸,楚大人抹了一把脸,就叫人备轿,他要进宫。

楚夫人和楚庭放躲在角落里没敢出来,听到楚大人的话,楚夫人忙上前,拦了一下:“老爷,你这一脸一身都是灰,哪能进宫。先去换身衣服,梳洗干净,不然皇上得说你不敬了。”

“头发长见识短……你懂什么,就是这样进宫才能叫皇上满意。”凡是与北王有关的事,都不能瞒着皇上。

天知道,给北王出俱婚事,有没有破坏皇上的盘算。为防万一,他必须第一时间,以最怪惨的姿态进宫,告诉皇上他是被逼的……

“爹说得对,爹你快进宫,也别坐马车了,跑着进宫。相信我,只有这样才能即叫皇上感动,又不会得罪北王。”楚庭放眼睛微眯,俊秀的脸上满是算计。

“这也太辛苦了。”楚夫人第一个不同意,楚大人迟疑了一下,一咬牙就应下了,“听庭放的,灵湘进宫侍疾的事不就是庭放出的主意,现在外面谁不夸咱们家好。”

一提起这事,楚夫人一张脸就笑得如同向日葵一般,骄傲的道:“那是……咱儿子多聪明,先前叫咱们隐忍也是对的,这不就等到机会了。咱们灵湘可是皇上都说有情有义的女子,以后太子还不得把咱灵湘捧到手心。”

“我现在就走……”楚大人也不耽搁,拔腿就往外跑。

跑快一点,越狼狈越凄惨越好,只有这样才能让皇上感动……

楚大人冲出楚府,没命的朝皇宫的方向跑去。他刚跑出来没有多久,北王的亲卫就收到了消息,快马一鞭,上前凑到北王身侧,向北王汇报:“王爷,楚大人跑进宫了。”

“跑?到处聪明的!”北王不置可否的冷笑一声。

楚家最近动作很大,他还未进城就收到了消息。

楚家……这是换了新幕僚了吗?

这两件事做得……哪怕是他也要说一句,漂亮。

楚家这个翻身账,没有高手指点,绝对做不到这么漂亮,只是不知是何方高手,在指点楚家?

楚家的事,北王并没有放在心上,这个问题一闪而过,他就丢下了。

现在,最主要的是去官府,把婚书登记,确定他与楚九歌的夫妻关系。

至于楚九歌会不会同意?

这个北王还真不担心……

楚九歌暗暗喜欢他那么久,当时婚约解除后,她指不定转身就后悔了,只是姑娘家脸皮薄,死撑着罢了。

现在有了再次嫁给他的机会,楚九歌还有什么不愿意?

楚九歌不是说了,她若不死,北王妃只能是她;她若死了,旁人也只能做继妃。

说出去的话,泼出去的水,楚九歌既然说了这个话,就得照这个办!

北王一路纵马前行,在一干路人不解的注视下,停在京城府衙门口,不等马完全停住,便跃了下去,干脆利落,潇洒帅气,看得一干衙役睁大眼睛,满脸崇拜……

北王却不自知,拿着婚书步上台阶:“你们大人呢?本王要见他。”

婚书要去官府备案,但真不需要京都府尹亲自办。京都府的府尹好歹是三品的大官,怎么可能办婚书备案的事,这种小事都有下面的小吏去办,但是……

北王虽然有个九位未婚妻,但来官府登记婚书,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,哪里知道这里面的事,而且他亲自来了,京都府尹坐得住吗?

京都府尹还真得坐不住,听到北王来了,连官府都来不及穿,一身便服就跑了过来:“下官见过北王,北王千岁……”

“免礼。”北王抬手,拿出婚书,单刀直入:“替本王将这份婚书备案。”在官府备了案,他和楚九歌就是名义上的夫妻了,只差一个婚礼,就能昭告天下,楚九歌是北王妃,是他北天骄的女人。

“是,王爷。”京都府尹没有多想就接了过来,只是打开一看,他却愣住了,“王,王爷……您,您和楚姑娘的婚书?”

他还在奇怪,什么人能惊动北王,亲至帮他们送婚书,不想……居然是北王与楚九歌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