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淳掰着手指头算自己会什么,算来算去发现什么也不会,他上辈子人生经历给他提供的经验似乎在这里完全没有作用。
“草!老子作为新时代的五好男人,竟然什么都不会……你说我去当戏子怎么样?”
唐越鄙夷地瞅了他一眼,反问道:“这个时代还没有男戏子吧?”
“没有吗?……没有更好啊,我可以去开创历史戏剧第一人,是不是很伟大?”
“你是会唱戏还是会走台?”
张淳顿了顿,低下头不说话了。
总归,还是什么都不会啊,可怜当年读书少,现在竟然成了一无是处的蛀虫!
当然,如果他当年一个不小心上了大学,一个不小心读了什么计算器、金融之类的专业,就更惨了,要么就应该像唐越这样,学个古今通用的专业,才能混得下去。
回程的速度走得慢,唐越一半时间都和张淳混在一起,两人到底是出自同一个地方,共同语言多。
而且唐越都是借着给张淳看病的名头,光明正大地和他挤一辆囚车,然后大家就看到得了心病的小城主日益开朗,脸上也有了笑容,一个个都夸唐小郎医术了得。
张淳每回看他被人夸都一副理亏的模样,都要揶揄他两句,“看吧,让你装逼,老子哪里有精神病?”
“你是没有精神病,你只是神经病而已。”唐越冷哼一声:“神经太粗也是病,得治!”
平顺依旧很喜欢找张淳玩,张淳这人说白了就是个爱钻营的小混混,在社会底层混迹多年,和人相处自有一套自己的方法。
这样的人功利心更强,但遇上对他有用的人绝对会花两百分的心思去讨好。
就像之前他想从平顺手里得到食物,就有办法让平顺心甘情愿地把口粮输给他。
好在他没什么坏心,不是大奸大恶的人,也不至于遭人厌恶。
要说整个队伍中谁看他最不顺眼,恐怕要数王子昭了。
只要唐越单独和张淳相处一个时辰以上,王子昭一定会派人来传唤,要不是看他还是个孩子,估计半路上就被王子昭偷偷处理了。
在对待情敌这种生物的态度上,王子昭绝对可以心狠手辣。
只是目前为止,需要他付出手段来对付的情敌还没有。
回到邺城,王子昭命人拉着一串匪宼游街,从城门口进城绕了一大圈才去了典狱司,将犯人先下了大狱。
张淳因为罪名不重,身上还有爵位,便免了牢狱之灾,被王子昭暂时软禁在昭王府。
张淳还以为这是个抱大腿的好机会,准备以他的三寸不烂之舌攀上王子昭这棵大树。
哪知道人家压根不鸟他,至始至终连面都没见到,就被关到了一间厢房里。
在没有计算机没有电视的古代,一个人被关在房间里其实和坐牢没什么两样,现代的犯人还有放风时间,这里压根没有,差点没真把张淳搞出神经病来。
王子昭回府梳洗一番,换了朝服便带着胡金鹏入宫。
他这趟出行,对外说是出去散心,实则是找个正当的机会回归朝政。
当他将秦阳城的境况
“此次出行,最大的收获并非如此,儿臣得到了两个利国利民的寳贝。”
王子昭在大殿上高声说。
南晋王一听寳贝便来了兴致,大臣们也纷纷竖起耳朵听,能被王子昭奉为寳贝的东西,定然不凡。
“快快呈上来。”南晋王伸长脖子等着,只见殿外胡金鹏手里端着个铺着红绸的盘子大步走进来。
盘子里的东西太小,南晋王没能看清楚,而一路路过的大臣虽然看清了,却没人能明白这两个东西的用途。
一根细竹管,一块黑乎乎的鐡,这算哪门子的寳贝?
心里怀着一点不赞同和一点疑惑,众人秉着呼吸等王子昭开口。
胡金鹏在王子昭身边站定,目不斜视,安国公暗暗嘀咕:“不孝之子,有寳贝竟然没有事先知会为父一声……”
王子昭先拿起那根细竹管,先呈给南晋王看,然后让内侍在大殿内传递了一遍。
“一段竹子一头塞着毛发,此为何物?有何用途?”南晋王问。
“父王别急,请人送上一卷空白书简来。”
南晋王准奏,立即有内侍捧着一卷空白的竹简来。
王子昭让他将竹简摊开,手执毛笔,笔尖沾墨,快速地在空白竹简上写下一段文字,然后将竹简呈上去。
“此物为毛笔,乃是用兽毛制成,能替代刻刀在竹简上书写,轻便快捷,而且比刻刀的制作成本低廉许多。
儿臣以为,用刻刀刻字太费时费力,不如将刻刀替换成毛笔,在南晋广为流传。”
南晋王拿著书简看得认真,墨色的字迹印在浅绿色的竹片上,看着赏心悦目,他用手摸了摸上头的字,有些没干的地方还能摸到一手墨,字也容易糊,但字迹干的地方则丝毫没变。
“这黑色的浓汁又为何物?”南晋王让人将王子昭刚才用过的墨水递上去。
“此物为墨,取黑色汁液的意思,制作复杂,工序繁琐,是用青松制成,经久耐用,成本比毛笔贵上不少。”
南晋王用手指沾了点墨,凑近闻了闻,眉头立即皱了起来,墨汁的味道有些人闻着会觉得臭,有些人却觉得很香。
看南晋王的表情就知道他不喜欢这种味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