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出她语气里的异样,靳寻说:“本来想给你一个惊喜,结果你不在家,打你手机也没人接。”
“惊喜?”
靳寻:“想帮你完成梦想。”
俞苏杭莞尔:“你已经帮我实现了梦想,我有自己的婚纱店,可以设计自己的品牌。”
“还不够。”他顿了一下,说,“给这位客户设计婚纱,有助于打开你的品牌知名度。”
俞苏杭:“我很满意自己目前的状态。”
靳寻:“可我想看到你成为一线婚纱设计师。”
俞苏杭见他似乎笃定了主意要她接下这个客户,便没再多说无用话,点了下头,又意识到靳寻此刻是看不见她的,便问:“她什么时候有空出来见个面?”
靳寻:“你不问问客户信息?”
俞苏杭:“你都帮我安排好了,还需要我问什么吗?”
“她是名影星,范梧桐,你应该不陌生。”
俞苏杭怔愣住,但只是片刻,片刻后她轻唤了一声靳寻的名字,靳寻问:“有什么问题么?”俞苏杭摇摇头:“没有,范梧桐那里,你找个时间帮我约一下。”
电话打完,俞苏杭将手机放去一边,拿起吹风机吹发,那温暖的风带着聒噪的声音,从她发间温柔穿过,却恼烦了她的心神。关上吹风机,周遭静成死水,她寂寂看着镜子里的女人,一张白皙瓜子小脸,远山眉舒扬含黛,眼眸定而有神,清秀而长,红唇齿白,是温婉的长相。她眼神渐渐有些模糊,朦胧中,她似乎看见了另一张脸,一样的眉眼,一样的轮廓,是十年前年轻的她,那时,她眼神还是俏皮乖娇的,像点点星辰。
只是现在,那星辰陨落了,将所有淡淡光芒都揉碎在她眼里,死寂沉沉,没有了光。俞苏杭轻抚了一下自己的眼眉,那是个没有血没有肉的空洞的躯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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钟嘉暮今天在学校又被语文老师喊去办公室,接受了一场思想和道德上的洗礼。原因是继上次《我的梦想》之后,钟嘉暮又写了一篇名为《我的偶像》的作文。
班上的同学,有把雷锋视为偶像的,也有把爱因斯坦视为偶像的,钟嘉暮的同桌在作文里更是把语文老师捧为了偶像,钟嘉暮静静地看着同桌装逼,觉得自己似乎学到了某种新技能,于是他大笔一挥,钟声就变成了他毕生的学习榜样。
他希望奶奶可以把他的作文拿给钟声看,那样或许钟声会对他友善一点,不再讨论他的体型问题。钟嘉暮在作文里把钟声塑造成了一个伟大的人物:他的叔叔是个超人,一生都在为拯救世界而战斗。他的叔叔是个英雄,打跑了入侵地球的火星人。他的叔叔还是个天才,发明了哆啦a梦和时光穿梭机。
总之他的叔叔是个金光闪闪牛逼哄哄的大人物,他要以学习叔叔为荣,以违背叔叔为耻。以叔叔的思想为指导思想,以叔叔为中心,叔叔是天,叔叔是地,是电是光是唯一的神话。
语文老师教育钟嘉暮小小年纪不要学人家拍马屁,结合上次的作文,她合理怀疑钟嘉暮从他叔叔那里学到了不好的思想,作为语文老师兼班主任,她认为很有必要跟钟嘉暮的父母谈一谈。
“然后我就跟老师说,我爸爸妈妈去了马尔代夫,还没回来。”kfc里,钟嘉暮一边吃着全家桶,一边把今天早上的事讲给俞苏杭听。吃完一块吮指原味鸡,他舔舔手指头,喝了一口可乐,说,“然后老师以为我骗她,就问我我爸爸妈妈去马尔代夫干什么。”
俞苏杭拿过餐巾纸给钟嘉暮擦了把嘴,又一根手指头一根手指头仔仔细细地给他擦手,钟嘉暮的手肉乎乎的,像是蒸得软软的馒头,俞苏杭温温柔柔地笑,耐心地问他:“那你是怎么回答的?”
钟嘉暮拿起栗米棒来啃,说:“我就告诉她,去旅游啊,我爸爸妈妈去马尔代夫,给我生弟弟妹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