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连珠箭(1 / 2)

今宋 衣山尽 1461 字 1天前

是的,射杀这个匪徒之人正是王慎。

刚才他一交叠到土坑里,惊动那群守着泉水抢劫过往百姓的土匪。正当他要走出去的时候,却不想前面站起来一个女子。

想来那软妹子应该是误会她暴露身形,被贼人发现。

在千钧一发之际,王慎忙又勾下身子冷眼旁观,寻思着等土匪抢劫那女孩子之后,自己乘他们不备悄悄逃走。也因为,这一幕他从头看到尾看得囫囵。

实际上,这事他既不打算管也没有那个能力。可是,眼见着这相貌俊俏的女孩子就要被人蹂躏,王慎心中一口热血涌起。

他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,一把抢过地上干尸的弓,搭上一支箭就朝那个扑向古装小美女的土匪射去。

在现代社会,王慎是个成功人士,喜欢画画,喜欢军事历史,喜欢体育运动,尤其是骑马和射箭,在他看来,开弓放箭才是男子汉的运动。

他本不缺钱,买的器械自然精良,请的弓箭教练也是前国家队主力,听说还拿过全运会第六名,当然,学费也不便宜。有良师指导,加上本就嗜好此道。几年下来,百米之内不说例不虚发,上靶当不在话下,要知道一百米之外的箭靶子看起来已经是个小黑点了。

其实,生在天朝对于军史爱好者来说简直就是个悲剧。私人持有枪械是重罪,玩弩要进看守所吃牢饭,就连收藏冷兵器也的偷偷摸摸不能开锋。

现代弓、传统弓玩得多了,整天射死靶子总归不过瘾。打猎……现在这山上哪里还有野物。一不小心射到保护动物,一辈子就完了。

只因为实践的机会实在太少,王慎的手痒的厉害。

刚才他一冲动,一箭射杀了一个匪徒,心中一呆,有声音在大喊:我杀人了,我杀人了,我杀人了!

当下就有丢掉弓逃跑的心思。

但是……但是这心中怎么有一种压抑不住的兴奋啊?

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,脑子里嗡嗡着响,眼前一片血红,身体仿佛已经不受控制。

“杀杀杀杀,杀人的感觉好爽,实在是太爽了!”

看到王慎突然站起来,众匪俱是一呆。然后齐齐发出一声喊:“古头儿,老辛被这厮射杀了!”

就在这个时候,又是一箭射来,正中一个匪徒的胸口。直接射穿他身上的薄皮甲,钉进心脏,只留短短一截尾羽在外面颤个不停。

那人眼神一白,身体就如同米口袋一般软到在地。

又有人在喊:“孙二死了,孙二死了,贼子射得好准。”

话音刚落,第三箭又来,从一个匪人的脖子射入,箭头带着在颈椎骨上摩擦的声音截断大动脉,劲急的人血标出两米,喷了众人一头一脸。

顿时,土匪们乱成一团。

隔这这么远的距离,前方土坑里站起来的那个汉子一箭就能收割一条性命。要知道,双方距离大约五十步。看起来好象不远,其实也就是一个小黑点,甚至连对方的相貌也看不清楚,更别说准确射中目标了。

如此射术只能用神乎其技来形容。

这群匪徒总共六人,转瞬之间就被人射死三个。他们又没有带弓箭,在远程兵器的射程中只能被动挨打。这也正常,在古代,弓手都是一军中最精锐的士卒,至少也得生的牛高马大。若是气力不足,又如何开得了弓?

而且,训练一个合格的弓箭兵,至少需要三年的工夫。

这几个贼兵以前都是流民,刚被乱军裹胁的时候能够一人一把刀就算不错了,大多数人都是锄头和木棍。最近一年以来抢劫各地州府,军队的装备才算勉强得到提升,但弓兵这种技术兵的积攒需要很长时间,却不是短期就能练出来的。

看到王慎拉圆的大弓,看到搭在上面的明晃晃的箭头,所有人的头皮都是一麻,心中冒起一股寒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