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没动,你等一下,给你来支麻药,我们现在做的不是最简单的止血和包扎,而是和在手术台上没什么区别的正式手术,我不想让你进行第二次手术,所以需要清理伤口。”
高扬又开了一枪,但是安迪何的手正好在翻他的伤口,疼的一激灵之后,他这一枪又没打中。
“疼?”
“废话,能不疼吗?赶紧上麻药,不影响脑子吧?我是说不影响我开枪吧?”
“多了会影响,少了不影响,可是麻药少了的话,你可能还是会感觉到疼,当然,用了肯定比不用强很多。”
“那就赶快用。”
进行了一番简短的对话后,高扬努力把注意力从右臂上挪开,只当右胳膊不是他的,聚精会神的瞄准了之后又是一枪。
“yes!打中了!可算打中了,左手真不方便,这个费劲啊!”
安迪何轻声道:“今晚打几个了?还数着呢吗?”
“数着呢,杂鱼已经打了二百四十七个,钢铁圣母十七个,哈哈,今天晚上大丰收了。”
“不错,不错,真厉害,我这一辈子到现在也没打死过这么多人呢,你一晚上就做到了,唔,最有含金量的是那十七个钢铁圣母的人,头儿,你超神了。”
高扬开了一枪,很是遗憾的道:“靠,打歪了!左手真他妈不方便,就是换只手嘛,怎么感觉哪哪儿都不对了呢。”
很是不爽的说了一声,高扬才用无所谓的语气道:“打死二百四十七又怎么样,兔子要是放开了打,也能打死上百个,主要还是咱们的敌人太垃圾了,想打不中都难啊,你也就是受伤太早,要不然的话,今天晚上你也能打他几十个人。”
安迪何笑道:“这倒是,叛军打这种野战就是白送,这年头还像这么打仗的人可是没几个,换个地方就不能打的这么痛快了。”
高扬开了一枪,沉声道:“二百四十八!那可不一定,利比亚的人也是这么打,巷战不行,巷战掩体太多,打几枪人就躲起来了,就得是这种没有遮掩的地方,而且还得是这种傻了吧唧的白痴对手才能这么轻松的打,法克,在索马里打仗都比这儿难得多。”
“索马里都打了几十年,他们怎么着也该学会打仗了,头儿,你认为最难打的地方是哪里?我是说你打过的对手。”
“这可不好说,我去过常年战乱的地方比较少,我个人感觉难的,在哥伦比亚那次算是一回,还有就是我自己在南苏丹打了一个图阿雷格老头子,老头子是真厉害,带了一群人把我撵的跟兔子似的,我次奥,连打带跑,连跑带打,那一次我算是发挥到极限了,最后总算把那个老头子给干掉了,我跟你说,那个图阿雷格老头子的枪膛线都磨没了,还他妈打的极准,等等,二百五了!”
插了一句,报了个数之后,高扬继续道:“敌人的攻势减慢了,唔,最危险的还有一次,第一次去索马里,半夜被英国人端老窝了,我和那个马伊德被一个sbs的老兵打了黑枪,当时一点儿准备都没有,我跟你说,也就是我机灵,那次是真危险,那会儿是把一切本领都使出来了,慢一步就得死,我次奥,当时那叫一个险啊,没死可真是运气,当时不觉得怕,不过我现在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后怕。”
安迪何淡淡的道:“我听说你们在墨西哥那次也很危险?”
高扬笑道:“墨西哥那次啊?危险,确实挺险的,我差点儿就挂了,失血过多,不过我感觉那次遇到的对手也不是多厉害,就是但时没军医嘛,中了一枪没在意,结果就失血过多了,说起来,那次才是我最接近死亡的时候了。”
安迪何叹声道:“是啊,我知道,那次之后你们开始找军医,然后试管就加入了,嗨,不说试管了,头儿,这仗打完你能不能再找个军医?我还是配合,我更喜欢当突击手,不喜欢当军医。”
单手换上了一个弹匣,高扬呼了口气,道:“十三号推荐了一个,这仗打完了,如果还有机会我就去见见,考察一下。”
说完之后,高扬笑了笑,道:“人啊,都是一步步成长起来的,打了也有几年的仗了,现在射击对我来说就跟吃饭喝水一样的容易,不过现在想想,我能混到现在,运气起码占了一半吧,我的运气一向不错,要不是运气好死好几回了。”
安迪何笑道:“运气?只是运气?只是运气可闯不下枪神的名头。”